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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存款都在女方手里不给男方怎么办

离婚 2022-11-08 0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存款离婚处理的方式:一般可由夫妻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则属于个人专有的存款不能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存款,应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夫妻共同存款有争议,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依法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下面我将针对夫妻存款离婚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做简单分析。第
    一、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银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第
    二、在很多离婚协议中,对于银行存款的处理往往是这样约定的: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这样的约定处理方法之后呢,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又知道一方还有银行存款,因举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知道另一方有这些存款时,相对困难,所以也很难要求分割。毕竟,已经同意"离婚时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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