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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别人签订了买房合同,对方付了5万定金,现在我不想卖房子了,怎么办呀

房产纠纷 2022-11-08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支付了定金,购房人反悔不想购买房屋并且拒绝支付房屋价款,卖房一方可以不予返还定金。如果购房者在房屋过户之后反悔,不想支付购房款,那卖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房产,并且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收了2万定金以后不想卖房了,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双倍的定金。如果买方违约的,定金可以不退还;如果卖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方交了定金,卖方不卖了属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买卖双方在买卖房屋达成一致意见后,卖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卖方将全部定金返还给买方就好。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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