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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62年9月份的,在单位工作了20年,但社保是2011年7月份开始交社保,2011年7月以前交的综合保险,能否补交社保。

劳动纠纷 2022-11-08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已经连续缴纳15年社保的下岗员工无须补缴社保,如果年限不够,在满足补缴的条件下可以补缴社保。目前,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的行为已经不被允许了。各地对社保补缴也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区只能逐年缴纳社保,不能进行社保补缴。
    具体政策详情可以咨询所在地社保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给员工交社保。社保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给员工交社保一般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社保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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