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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行政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诉讼 2022-11-08 0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行政赔偿的程序:
    1、当事人提出申请赔偿与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2、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查;
    3、法院对负有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
    4、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 申请行政赔偿程序:
    1、当事人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2、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3、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4、执行。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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