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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医疗纠纷 2022-11-08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为60天。负责鉴定的医学会收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申请后,会在5天内通知当事人递交材料,当事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递交材料,医学会得到材料后,45天内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
    这三者加起来的时间一共是六十天,所以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60天。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 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受理决定后进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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