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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途中,在非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前方停有两辆电瓶环卫三轮电动车,左侧那辆三轮电动车是逆向停放,旁边还有两个清洁工在扫地,我因避让不及摔倒,左臂骨折自动情况能够认定工伤吗?

工伤赔偿 2022-11-08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特殊情况下的工伤认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顺便买菜、接送小孩等,在顺便办事前后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参加本单位内设机构擅自组织的活动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过程中临时解决生理需要时,由于单位存在不安全因素造成职工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遭遇非机动车事故,如果经交警认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一般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本人要负主要责任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去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工伤,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

    第三,本人不是全责或者不是主责;

    第四,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其赔偿按照正常的工伤待遇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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