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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怎么办

股权转让 2022-11-08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处理即可。若双方未进行协商的,则一般认定是转让后的股东承担,但有证据证明该债权债务系转让前发生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之后债权债务还是应当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股东转让股权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处理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双方的协议处理。但若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由原股东就其过错导致的债务进行清偿,由现任股东就其行为而产生的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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