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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诉讼,被告故意不接电话,联系不到怎么办

离婚 2022-11-08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到,法院会公告送达。联系不到男方的情况下,女方也可以先去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男方被宣告失踪后,再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方起诉离婚,但法院联系不上被告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发送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不到庭的,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被告联系不上的解决办法:
    1、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3、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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