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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拖欠了房东一个月的房租,但是有押金在,他趁我不在家私自把我的贵重物品拿走了,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1-08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拖欠租金可以解除合同。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房东通知缴纳房租履行催告义务后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拖欠房租房东无权处理租客的东西。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房东清理租客东西属于违法行为;因租客逾期不交房租,经过催告后还是未在期限内给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租客搬走,租客未搬走的,房东此时才可以清理租客东西,如果因房东腾房间丢失了贵重物品造成损失的,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人拖欠房租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一般是不可以报警的。就算出租人因承租人拖欠房租而报警,一般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出租人遇到此种情况,可以先和承租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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