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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财产执行的问题!

案件执行 2022-11-08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是什么问题呢
  • 你好,可以说明一下详细的情况吗
  • 法院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配被执行的财产: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但如果存在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等的受偿权利优先于普通债权,法院执行财产时,应当优先清偿前述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八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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