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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居民用煤炭用品是免征增值税吗

矿产相关 2022-11-08 13: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应交增值税应依照下列公式来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一般是由消费者承担企业的增值税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且消费者为最终使用,不进行销售,无法抵扣这部分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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