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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我在家里带孩子,他在外面开厂,借了很多钱,高利贷那些,具体多少钱我也不清楚,那些钱都没有用在家庭方面,两个人不在一个地方,后来他在外面有人了,后面两个人分开几年了,一直没有在一起,这几年他还借了好多钱,我想知道这些钱离婚了要一起还吗?

婚姻家庭 2022-11-08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借的钱只要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不用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认定债务是共同债务的,则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分居期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可以由夫妻协商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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