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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就业失业证在哪儿办?本人今年53了,现在交的是灵活就业社保,能拿40,50补贴吗?

劳动纠纷 2022-11-08 2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失业登记需要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前往当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携带失业登记去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通过的会在下一个月开始发放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领失业补贴需要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携带书面的离职证明去本人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开失业证,然后携带失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有求职意向,最后在社保局核定失业金后就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申请失业补助首先由公司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然后失业人员携带离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进行失业登记,再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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