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和一家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进行装修,合同写的首款百分之六十也就是五万,协商之后先给装修公司两万块钱,他们也同意了。刚铺完地砖装修公司以没有空给我装修为由终止合同。交给他的两万块钱并没有用完,但装修公司拒绝退还给我还打电话说要把我的地砖砸了。请问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房产纠纷 2022-11-09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装修公司不按照合同施工,当事人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并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与装修公司解除装修合同,让装修公司将房屋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采取其他相应的补救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装修合同纠纷的处理: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机构,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商。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当事人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后主张退款的,通常需要交付该款项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才可以退款或者抵作价款。或者装修公司违约的,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对方退回交纳的款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焦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