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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盟一个童装品牌被骗了两万八,货款打过去了,问单号不给,后面网上查询了才知道这些都是诈骗,到时候会收到一批垃圾货,有签订合同,请问我可以用什么方式追回我的钱在广州加盟一个童装品牌被骗了两万八,问单号不给,请问我可以用什么方式追回我的钱

消费者维权 2019-06-11 18: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诈骗四万元,数额巨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在签订加盟合同时,也要注意违约金的有关约定,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款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的四倍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在四倍以下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目前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三,则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每日1‰。
  • 买卖合同欺诈的情形:
    1、假冒合同主体进行欺诈
    在生活实践中,犯罪分子往往本身不具备成为买卖合同卖方主体或买方主体的资格,而利用种种手段掩盖或隐蔽其真实身份,制造假象,使被害当事人与之签约,以达到获取不法得利的目的。
    2、利用被欺诈方心理进行欺诈
    这种形式的欺诈往往出现在即时结清的买卖合同中,犯罪分子抓住被欺诈方某些心理进行欺诈,犯罪分子往往将几种手法同时使用,使被害方上当受骗,而事后无法找到诈骗方,以致无法挽回损失。
    3、伪造、变造或虚构标的物
    在标的物上做文章从来是利用买卖合同进行欺诈的犯罪分子惯用的手法之一。
    4、利用合同条款的模糊性、歧义性、不完备进行欺诈
    钻合同条款表达形式的空子,利用被欺诈方的疏忽进行诈骗,牟取非法利益是欺诈人常用伎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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