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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建筑工程 2022-11-09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林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是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作出的义务性规定,注意林地承包期限等。林地承包后,林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的林地不得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林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是遵守法律法规对林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作出的义务性规定,注意林地承包期限等。林地承包后,林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的林地不得买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签订林地承包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是:一是林地承包期限,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是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不能超过该林地承包经营的剩余期限;二是需注意签订承包合同后,不得买卖所承包的林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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