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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三个人打伤了、胸骨骨折、肋骨一根骨折法医鉴定能验上轻伤吗?

刑事辩护 2019-01-21 2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1、上班时被打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应当认定工伤;
    2、因第三方的原因导致工伤的,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都可以主张,医药费除外;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是胸部,一根肋骨骨折属于轻微伤,肋骨骨折2处以上构成轻伤二级。  相关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胸部损  
    5.
    6.4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5.
    6.5轻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b)女性乳房擦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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