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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离婚了,婚前有一处共同房产,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产归我,离婚后她欠银行很多钱,请问会对我房子有影响吗?

离婚 2022-11-09 18: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产公证给女方,男方发生了债务的,一般不会牵扯的女方的房子,该房子公证给女方,则属于女方的财产,如果男方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则应当由其个人财产清偿,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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