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下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的税款怎么收呢

交通事故 2022-11-10 0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名下的车过户到个人交的税费: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增收增值税,然后带上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副本、等证件材料去办理手续。
    去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 公司名下的车过户到个人交税按照二手车过户费的标准收取,大约是百分之四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公司的车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果变更到个人名下,属于变更固定资产所有权,变更固定资产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 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该公司车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因为公司车辆属于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一旦过户到个人名下,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变更,此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想问一下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的税款怎么收呢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