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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只写了女方名字,婚后一起还贷,离婚后男方可以分到部分房产吗

离婚 2022-11-10 0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虽然一方当事人在婚后买房,但是当事人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该房应被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该房屋不予分割,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该房屋。如果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哪怕房子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也算可以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后买房子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的房产,只写夫妻一方名字,并明确只归自己子女的,即使是在婚后购买的,该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只写一方名字,并明确只归自己子女的,即使是在婚后购买的,也是一方的房子,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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