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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69岁,同村的一个人找他干活,这个人骑电车,搭乘我父亲,发生车祸,我父亲多处骨折住院,找他干活的人工资是由他发的,可以认定是雇佣关系吗

工伤赔偿 2022-11-10 05: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雇佣工人和雇主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是由于工作导致的受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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