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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已婚去世,之前拿房产去贷款,贷款是我还,安置房产证上面有弟弟和父母的名字,弟妹不出示放弃权,我怎么才能过户到我名下。

离婚 2022-11-10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儿子名下需要儿子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父亲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更名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父亲去世过户房产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需要带上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法定继承人证明。
    2、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
    3、继承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领取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产证上写的是弟弟的名字,哥哥是否有继承权要分情况确定:
    1、房子为父母所给且已经办理过户,视为赠与,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
    2、户主去世后在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其可以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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