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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公司有没有权利单方面辞退员工

劳动纠纷 2022-11-10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如果公司不愿意续签的,不需要单方面辞退员工,可以直接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但是在此情形下,需要依法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不愿意续签,或者尽管公司提高或维持劳动合同的条件仍拒绝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期内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若用人单位依法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主动提议并协商一致解除的,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公司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辞退员工: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之一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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