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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如何证明不是共同债务

离婚 2022-11-10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证明不是共同债务的方式:当事人收集相应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只要能说明该债务系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例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范围内,即可证明该债务不是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证明不是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证明是一方因为赌博、吸毒所欠的债务;
    2、证明是一方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所欠的债务;
    3、证明债务是一方婚前的债务;
    4、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开支;
    5、夫妻双方约定归一方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当事人要证明不是共同债务,则需要提供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证据,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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