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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首付买房,写子女名字,父母还贷,房子最终归属算谁的

房产纠纷 2022-11-10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付首自己还贷的房子,如房子属于父母指定赠与一人,登记在一人名下。且房贷由该一人承担的,可以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果父母付首付,房子的贷款由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父母出首付房子归属如下:
    1、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按共同共有处理;
    3、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规该子女所有;
    4、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划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确认房产权属,但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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