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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继承的问题

房产纠纷 2022-11-10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房子过户如下:
    1、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
    2、继承人再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3、房屋的产权自登记之日起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费用主要有:

    1、继承权公证费用;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4、契税。具体的费用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的流程是:
    1、房产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
    3、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继承公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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