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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诉讼怎么办

公司清算 2022-11-10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解散诉讼的情形有: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公司解散后诉讼的处理方式有:
    1、公司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 起诉公司解散需要的材料有:
    1、起诉状,载明原、被告基本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
    2、聘请律师的,还需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
    3、证据,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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