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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35类商标如何解释?

2022-11-10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35类商标主要包括:广告;工商管理辅助业;替他人推销;人事管理辅助业;商业企业迁移;办公事务;财会;单一服务;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应这样注册商标35类:当事人可以自己携带以下材料,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申请注册,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图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身份证明文件。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5类商标若属于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种或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或相似商标的;或者是擅自更换商标注册人商标并投入市场等情形,都属于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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