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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家单位缴纳社保时20年单位应缴纳的那部分养老保险未交,其余医疗、工伤等正常缴纳,请问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

劳动纠纷 2022-11-10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一般可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保,单位要补缴社保的,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法律依据:单位一般可以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保,单位要补缴社保的,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养老统筹28%,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医疗保险8%,单位负担6%,个人负担2%;工伤保险个人负担1%,缴费基数:个人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纳比例: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20%,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如果是单位断缴社保,可以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名册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如果是个人断缴社保,则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经批准后就可以按规定的费率来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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