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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合伙开店,然后每个人投资13-15万元,没有签合同协议.我总共是投资了13万元进去.占百分之30的股份.另外两人投资各15万占百分之35的股份.因为开店期间发现店子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帐目不清.进出帐有问题.公司未注册营业执照.产品存在假冒贴标的行为.现在想要退股不做了.但是他们说没钱.耗了几天最后还找人威胁.然后开了几个欠条也是分期还的那种.分8月12月和明年5月.总共投资13万.但是开欠条的时候.他们说我中途退股.要扣掉公司损耗.最后只开了11.8万的欠条.请问现在有没有什么办法起诉或者别的办法可以要回我们的钱呢?三个人合伙开店,没有签合同协议.我总共是投资了13万元进去.占百分之30的股份.另外两人投资各15万占百分之35的股份.因为开店期间发现店子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帐目不清.进出帐有问题.公司未注册营业执照

合同纠纷 2019-06-18 05: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股权转让一般要求原有股东或者第三人受让股份。 依照原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公司资本的原则资本法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要求公司在存续的期间,应当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确定后不能随意改变。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将会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率。按照资本多数的原则,股权的行使按照所持的股份多少来确定表决权。大股东可能会通过对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控制公司权利,禁止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可能会对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为了实现公司法保护小股东的价值目标,维护小股东的利益,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制度。 新公司法规定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第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第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我国的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还有两种特殊的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公司。合伙可以是个人合伙,也可以设立合伙企业,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企业性质。
  • 合伙投资协议书标准范本格式合伙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ls______住所:ls______  乙方:ls______住所:ls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ls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ls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ls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ls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ls______%;乙方出资ls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ls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ls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ls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ls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ls______乙方(签字):ls______  ls______年____月____日ls______年____月____
  •   尽管客观上没有订立合伙协议,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相互都有出资,都参与了合伙经营,都分配了利益,在发生纠纷时还是应当认定为合伙,不能仅因没有合伙协议而否定合伙的事实。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条有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合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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