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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逾期交付了违约金多少

合同纠纷 2022-11-11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逾期交付房屋的,其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进行赔偿。但如果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如果过低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发生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一般是合同约定的数额,合同中一般包含违约条款,逾期交房违约金即根据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计算,如没有约定,可以按照按照逾期交付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逾期交房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造成的损害比较大的话,那么违约金也是可以适当的上浮,达到主合同标的额的30%;违约金从延期之日起买受人就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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