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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孩子的事情,

我和我丈夫离婚了,因为丈夫坚决要离婚,我没有办法只能离婚,我和我丈夫已经是第二次离婚,以前离婚孩子是跟她他,现在离婚孩子是跟我,可是现在前夫要把孩子抢过去,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我们离婚我不愿意离婚,可他非要离婚,没有办法我提出离婚的条件就是要孩子,我们一起欠下的债,我一个人承担,孩子抚养费他一分钱不出,以前孩子一直是他父母在帮我们照顾,现在孩子和我一起生活,他不干心,又想把孩子要回去,可是我不愿意把女儿给他,他现在是要起诉我让法院判决,他父母都有退休金,他现在也有一个正式工作,我父母是农村的,我因为和他一起把所有的钱都用在他身上去了,父母有得了癌症,用了好多钱,现在欠下外债二万多,现在他在我父母生病的时候要求离婚,我同意了,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一无所有,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存款,生活过得十分艰苦,带着孩子到出去打工,我做了一次手术,切割了一半的输卵管,现在不打算要孩子了。现在他要起诉我想把孩子要回去,我不知道到底孩子和跟谁的几率大一些。谢谢!咨询一下关于孩子的事情,以前离婚孩子是跟她他,现在离婚孩子是跟我,孩子抚养费他一分钱不出,我想把孩子要回去

离婚 2019-06-18 15: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如不按期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前提下。
    2、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据此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多分或者补偿。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具体情况。
    3、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关联。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建议首先尽可能协议离婚,未果再诉讼。
    4、如果这个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你们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假设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
    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 首先抚养费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起诉后法院会强制执行。
  • 起诉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要多少钱?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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