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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费已付,没开庭法院调解成功了,律师费可以退吗?

调解 2022-11-11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形下去法院撤诉之后,律师费不会退,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委托人的自身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可以不予退还;因为律师工作的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律师应该退换代理费用,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约定了可退费的情况,可以按照约定来办理。由于原告(委托人)自身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由于律师工作原因造成诉讼不能的,律师应该退换代理费用,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可以减半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法院退诉讼费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法院通知之后就去申请退还。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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