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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股东在公司法人代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起诉对方胜诉并获得补偿金,没有转入公司账号,更没有给法人股东分配利润,法人代表可否以诈骗罪报案?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11 14: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诈骗股东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公司诈骗,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是公司诈骗案件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诈骗犯罪行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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