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下针对男方出资买房离婚后如何分配

离婚 2022-11-11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时男方出资买房,离婚后房子的分配:如果该房是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其名下的,则该房应该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如果是男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男女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男方出资买房的,如果该房产是以其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需要分配,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结婚时男方出资买房,如属于结婚前由男方一人出资买房的,则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属于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