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失业一个月了,说试用期三个月,口头约定基本工资1500,签过合同,但不记得合同上怎么写的了,而且合同全被总公司收走了。总共上了三个月的班,前两个月分别领了1900/2200元工资,因为我上班比较努力,有银行转账记录。但是就因为他看见我在剪指甲,就把我开除了。今天发的六月份工资,却只给我发了1000,我问他为什么,他却说试用期基本工资就是1000,我拿他没有办法,却不甘心被他这么欺负,我从三月28日起上班,到六月28日被开除,中间就请了三天假,其他什么假期都没有,五一节,清明节都没有放假,每天中午都要加班,而且所有的加班都默认没有加班工资!!现在还在那里上班的同事们,全都一样,有的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都没加班工资,单位是中国移动铁通公司(外包代维公司)。请问,没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没有劳务合同,我有什么渠道可以维权?说试用期三个月,但不记得合同上怎么写的了,没有劳务合同,我有什么渠道可以维权?
合同纠纷
2019-06-0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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