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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施工质量引起的返工责任由乙方承担,材料不给乙方合理吗?

产品质量 2022-11-11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出现质量问题不算工人的责任。如果是材料导致的质量问题,是包工头和供货商的责任。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工程责任,应由施工企业全部承担,不能将法定责任转嫁给包工头。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返工的规定是: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应当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工程质量返工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应当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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