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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不可以被拘留

行政管理 2022-11-11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孕妇一般是不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的,仅能对其适用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如罚款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若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尚在怀孕期间的违法行为人一般是不可以被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的,仅能被处以罚款等非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孕妇不可以拘留,这里的不可以拘留并不是说孕妇的行为不违法,而是由于法律出于对孕妇的保护而不对孕妇执行拘留处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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