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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土地还没被分到户就已经被别村的占了,但产权证是我的,现在政府要征收,那家不同意归还。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2-11-11 2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民不同意征收土地的,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村集体的成员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村集体之外的人非法占用土地的,应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如何恢复土地原状。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村民不同意征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交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于作出的裁决村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作出最终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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