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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在自家阳台外面挂横幅广告是否违反相关规定?物业不让业主挂横幅广告是否合理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11 2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小区业主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是禁止性规定下拉横幅,其行为不违法。但如果其在拉横幅过程中扰乱了正常秩序,则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门面房不让业主随意挂广告牌合法。业主对于建筑物住宅、经营性用房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有权拒绝在共有部分挂广告牌。并且,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门面房不让挂广告牌是合法的。业主对于建筑物住宅、经营性用房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有权拒绝在共有部分挂广告牌。并且,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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