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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灵活就业,55岁了,要退休年龄了,还差三年,到后面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劳动纠纷 2022-11-12 0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灵活就业人员的工龄可以按照其以工作收入作为其全部或者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进行计算。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未达到的,可以一次性进行补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现在可以选择补交,或者选择等退休的时候一起补交;退休的时候再决定是否补交也可以,如果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话,也可以选择不补交。补交的话,因为缴费年限长,所以工资也会高一点。
    同时,此时补交会有利息需补交;现在要补交的话,一次补齐或者分月补交都可以选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灵活就业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主要是指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待遇领取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曾在企业工作后又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如50周岁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年龄也为55周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方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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