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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什么

2022-11-12 0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
    1、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且自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自动享有优先权;
    2、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相关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优先权;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条件是:商标是在中国政府主办的、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自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自动享有商标注册优先权。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 要取得商标注册优先权,需采取以下方式:当事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或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等证据材料,若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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