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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对方不履行,申请了xx强制执行x两个月了都不执行怎么办151

案件执行 2022-11-12 02: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应该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内容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机构,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调解书强制执行期限为六个月,在法院出具调解书之后,依法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予以执行,超过这个期限的,可以申请上一级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强制执行一般会15日内通知被告。法律规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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