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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城市户口在区法院起诉,为何在农村开庭可合法

诉讼 2022-11-12 06: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若要起诉外地户口的被告人,应该在被告住所地开庭;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在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开庭。但是当事人如果依法订立了书面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则在其约定的法院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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