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被跨省抓捕后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1-12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跨省抓捕一般是刑事犯罪。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警察可以跨省抓人。但是应当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协作,这是法定的程序。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五十条
    异地执行传唤、拘传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异地抓人需要拘留证、逮捕证等文件。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助的,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连同有关法律文书和人民警察证复印件一并提供给协作地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四十七条

    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助的,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连同有关法律文书和人民警察证复印件一并提供给协作地公安机关。
    必要时,可以将前述法律手续传真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有关信息系统传输至协作地公安机关。

    请求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的,应当提供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请求协助开展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搜查证、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请求协助开展勘验、检查、讯问、询问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立案决定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