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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的是

行政诉讼 2022-11-12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什么处罚
  • 在下列法定的情形下行政处罚无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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