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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有关规定

合同纠纷 2022-11-12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需遵守下列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来约定;除违反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双方约定时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除服务期、保密期和竞业限制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不违背公序良俗;其他。对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只有以上两种情况才可以约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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