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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女儿,一个一岁,一个刚出生不久,想要离婚,感情不和,如男方孩子一个不给法律是怎么判的?

离婚 2022-11-12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有两个儿子的情况下,如果想要一人抚养一个,最好的办法的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不一定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如果两个孩子都在两岁以下,那很有可以都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孩子10岁应当判给其愿意一起生活的一方抚养。法律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只要孩子愿意一起生活的父或母的抚养行为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法院就应当在尊重孩子的基础上将孩子判给其愿意随之生活的父亲或母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夫妻离婚,小孩不满2岁法院一般判给女方,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会判给男方: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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