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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房产继承可以不公证吗

继承 2022-11-12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可以不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公证不是房屋遗产继承必经程序,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房产继承不做公证可以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继承的,应当提供本人与被继承人身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权属证等材料,且并未要求办理公证,但被继承人生前要求办理公证的,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产继承不一定要公证,但一定要过户。房产继承即使不公正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房产继承的公证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经公证之后只是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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