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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可以转吗

劳动纠纷 2022-11-12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参保人员未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则养老保险可以转移。例如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
    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转移养老保险需要下列手续:由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单位及时为当事人转移至本人指定的机构;再由本人或者本人的新单位去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最后在新参保地办理社保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 转移养老保险的手续:新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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